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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今年1/27大年初二

有看新聞的都知道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127/17/1dml4.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127/69/1dmjv.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127/11/1dm9d.html
附上連結

文中的重症病患就是我父親他已於今年2/1辭世

1/27早上 家父因為狀況不佳
我們趕緊聯絡119  準備將父親送醫
不料  送醫途中  居然發生這樣的意外
我爸爸在救護車上 從擔架上飛出去掉落
造成頭部 血流不止 送醫院縫了好多針
在慌亂中 只聽到救護員說  沒脈搏了…
經搶救後 父親稍稍恢復意識

更嚴重的是我媽媽
在旁照顧爸爸的媽媽
在這次的車禍中
肋骨,骨盆,腰骨,以及小腿多處骨頭斷裂
媽媽很勇敢,雖然很痛
但不斷的問我爸爸的情況

兩天後 父親於1/29 昏迷不醒
醫院來電表示 父親血壓已降到20幾
可能剩2-3小時會過去
我們趕緊趕到現場..
我告訴爸爸2/1是我的生日 要他加油  陪我過生日
之後  他的血壓  心跳 靠者氧氣機 稍稍穩定

我們全部在他身邊
我們也拜託醫院 讓我爸媽能夠併床
讓我們全家一起走過難關
在此也感謝台中榮總的傾力相助
就這樣
爸爸持續的意識不清
直到2/1下午3點
我買了蛋糕
在爸爸耳邊唱完生日快樂歌後

3:58分
我爸爸斷氣了
我嚇傻了
那雙逐漸冰冷的手
真的是爸爸的手嗎

送我爸爸去殯儀館時
我媽媽躺在床上 無法送他最後一程
不斷流淚的媽媽 跟我爸爸約定下輩子要再當牽手那樣的場面 那樣的哭泣聲
我想  會是我這輩子永遠的痛

當時 我知道我必須堅強  必須勇敢
因為媽媽還在臥床
雖然我是女生 但我必須獨當一面
因為還有好多好多事 等著我去處理

我決不能讓爸爸擔心
事發到現在
該處理的事 也處理的差不多了

一回到家  除了狠狠的大哭一場外
我想我必須要把這件事告訴大家

因為事後不論是消防局或警察局
沒有任何人來給我們慰問

今天
他們聽聞我父親走了

他們有點嚇到開始不斷的來電  跟我們要死亡診斷證明
還有 跟我們談條件
說只要我們不告他們  他們願意付看護費用

人都走了  還要看護費用幹什麼
甚至有警察打來
說為了以後他們的權益
必須要把我爸解剖驗屍
就算我們不同意也可以這麼做

我真的怒了
人在走之前  從沒有關心慰問就算了
走了之後 居然要來解剖我爸 好規避責任???
可以這樣的嗎??
為了你們的權益
那我們的的呢

我們只是一個小小的老百姓
賺著微薄的薪水過日子
我們沒有力量
無法和消防局 警察局鬥
但我只要還有一口氣
我要讓真相浮出檯面
絕不是他們所說的 車上乘客並無大礙


我是ptt長期的潛水鄉民
我知道各位神通廣大
請有正義感的網友
懂法律常識的網友
給我一些意見  讓更多人知道
我爸爸在天之靈會很感謝你們

感激不盡

 

 


 

以下有網友的專業見解

 

 作者  genough (聽說腦殘才能管X黑)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轉錄][震怒] 爸~您一路好走
 時間  Fri Feb  6 02:05:3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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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道理來說 來慰問你家的人應該是肇事車輛的車主
(他沒有闖紅燈  所以他的問題是在於車速有無過快)
消防局或是警察局基本上應該是沒有這個責任


很明顯 救護車今天是為了快速運送傷患所以他才會闖紅燈
而在一般人的認知下 聽到消防車 救護車的汽笛聲都知道要先禮讓
今天如果是肇事車輛超速(超過該路段限制時速)導致他閃避不及
那這個部分可以主張的力道才會增強
不過基本上要對肇事車輛主張民事上的賠償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這裡我有一點點想講的是
如果不能確定你父親是因為癌症死亡 或是車禍死亡
這對你們的權益會有相當大的影響
誠如有板友所提到過失致死
但是我要提的是過失傷害的問題


在法律上 如果不能證明有因果關係 像你這種問題
通常只能判過失傷害 不能到過失致死
也就是說解剖是要確認 你父親到底是因為車禍死 還是癌症死
不然你沒辦法證明前後的時候 基於罪疑唯輕的原則 只能判過失傷害
而不會有過失致死的問題
因此前面才有警察替肇事者出來講說 要你們不要告他們
這個他們應該指的是肇事者而不是消防局或是警察局


解剖你爸是為了釐清責任
不過我個人認為 這不見得對你們不利
如果可以證明是因為對方車禍造成你父親死亡
那對你們反而是比較有利


解剖本身是為了釐清 不過家屬多半不能接受也是正常
我希望你可以面對他 放下他 以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待
我的說法你可能不見得能接受


不過
我希望你不要把你的目標設定成消防局跟警察局
而是設定在肇事者
我個人認為你這個案子如果要打國賠官司 贏的機會趨近於零
針對肇事車輛應該才是正途


救護車縱然有保險 但是保險不代表保證
只能說他保障你在損害發生的時候可以將損失降到最低
因此我建議你平心靜氣的跟對方談賠償問題
盡量能因為這個賠償不影響你們正常生活
我想你父親在天之靈一定希望你們過的好
你應該懂我的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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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鑫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